2015年黑龙江省财政工作八项改革齐头并进

04.02.2015  12:07

  黑龙江新闻网3日讯(仲崇立 记者 马云霄)记者从3日结束的全省财政会议上获悉,今年财政工作八项改革齐头并进,重点深化预算管理制度、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推进税制改革,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和政府采购改革,深化政府投融资方式改革等。

  今年我省要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部门外,所有涉及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单位)都要公开预决算。将政府性基金项目中结转较多的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推进扩大国有资本收益征收范围,适度提高上缴比例。推进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按照国家部署,省本级从今年开始编制2016至2018年财政规划,对未来3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对规划期内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研究政策目标、运行机制和评价办法,通过逐年更新滚动管理,强化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覆盖面,推进市辖区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除涉密单位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外,将省本级所有预算单位和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加大公务卡结算改革力度,努力解决公务卡大量“睡眠”问题,提高公务卡使用效率。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开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自发自还改革试点,完成地方政府债券金融机构承销团组建工作,逐步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机制。

  今年,国家将把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任务。积极争取国家将除石油、天然气、煤炭之外的其他资源性产品,纳入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范围,油气企业占用的土地力争全部恢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作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备受重视。截至2014年年底,全省市县结余资金186亿元,市县财政暂付款余额530.6亿元。

  省财政厅将加大跟踪监控力度,并研究建立盘活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挂钩机制,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在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同时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我省要求各地、各部门对2014年债务清理甄别结果进行自查,挤出不合理部分,同时严控新增债务,努力防控债务风险。政府购买服务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有助于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2013年以来,国务院、财政部、省政府和省厅相继下发文件,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目标要求和推进措施。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2015年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比例,要达到公共服务项目资金的30%左右。我省今年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和政府采购改革。与此同时,深化政府投融资方式改革,研究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当地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的项目建设,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升社会公共产品供给的质量和效率。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