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店长监守自盗获刑五年半

10.10.2014  10:32

        一个西点公司女店长,将小聪明用错了地方,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把公司近15万元通过各种手段弄到自己手里。可是,她还没将这些钱焐热乎,就东窗事发了。结果会如何呢?

        案情回顾

        移花接木,套取现金

        今年22岁的张丽来自农村,在高新区一家西点公司门店当店长,见惯了城里人的大手大脚,她朴素的内心发生了变化,决定开动脑筋寻找“发财之路”。

        今年1月5日至3月15日,张丽将245名顾客会员卡中的资金转移至自己私办的9张会员卡中。顾客购物时,她收取现金,然后用自办的会员卡向店里付款。这样,她就把现金倒腾到自己手中。通过这种方式,她侵占店里79722.7元,其中套现79100.2元。

        3月23日至5月15日,张丽出售商品后不予电脑入账,直接将货款占为己有,侵占公司资金共计人民币66483.8元。

        5月中旬,公司发现账目有问题,向公安机关报案,张丽很快被警方抓获,检察机关后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张丽提起公诉。

        法院判决

        职务侵占罪,获刑五年半

        8月初,高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公诉人当庭指控被告人张丽侵占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共计人民币146206.5元,已套现人民币145584元。案发时,张丽已返还侵占款人民币57996元及用赃款购买的苹果4s手机一部。

        法庭上,张丽首次坦白了自己的作案动机。当旁听的男友听说她竟然担心被自己瞧不起而铤而走险时,气得当时就离开了法庭,声称一定要跟这个虚荣的女孩断绝关系。

        而张丽的母亲则在法庭上痛哭流涕,希望法官看在张丽年轻不懂事的面子上,网开一面。

        公诉人出示了书证户籍证明、抓获经过、扣押及发还物品清单、西点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应聘人员登记信息、入职说明、工资明细、店长职务说明、西点公司会员卡说明、会员卡模式说明及使用流程和若干张会员卡交易明细等证据。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丽身为西点公司销售店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张丽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坦白,且部分赃款已返还被害单位,可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张丽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继续追缴被告人张丽犯罪所得,返还西点公司。

        法官说法

        身份不同,罪名刑期不同

        张丽是一个打工妹,她被判为职务侵占罪。如果张丽是国家工作人员,做了同样的事情,结果是否会有不同呢?审理此案的刘法官说,张丽如是国家工作人员,应该被判为贪污罪,而不是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各种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而贪污罪则只能是公共财物。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但法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职务侵占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

        刘法官说,对比可知,国家工作人员犯了同样罪行,不仅定罪不同,量刑也会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