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专题学习总书记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  强调 在脱贫攻坚硬仗中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体现检察担当

13.05.2020  12:11
  5月12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组织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把脱贫攻坚作为检察工作的“份内事”,压实领导责任,把各项工作抓实做细,努力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检察答卷。
  在学习中,党组成员从回顾改革开放40年来的历史性成就中,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从充分认识脱贫攻坚面临的困难挑战中,进一步坚定了信心和决心。
  2017年以来,按照中央、省委关于驻村定点帮扶工作的部署,黑龙江省检察院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帮扶措施,解决瓶颈问题,扎实推进工作,定点扶贫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黑龙江省检察院定点帮扶的太平村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三通”、“三有”。 截至去年年末,太平村核准认定的24户42人全部脱贫出列。   “脱贫攻坚没有任何退路和弹性,必须如期完成任务,这是党中央作出的庄严承诺。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坚持脱贫不脱钩,积极做好脱贫攻坚后续各项工作,在服从服务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中体现检察担当。”在学习中,高继明检察长要求,在打好脱贫攻坚战中,全省检察机关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要针对我省贫困人口多在农村的实际,把惩治脱贫攻坚领域各类犯罪放在涉农领域的大框架下谋划推进。重点突出惩治妨害脱贫攻坚战略实施的各类刑事犯罪,依法打击涉农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市场、侵占集体资产,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犯罪;突出惩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严厉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犯罪;积极开展涉农犯罪系统预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打击和预防涉农扶贫领域犯罪的职能作用;继续推动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要优先救助、及时救助、“应救尽救”;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依法严厉惩治侵害留守儿童、贫困儿童权益犯罪,加强对因案致贫家庭的救助。   会上,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步延胜全文领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与会人员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围绕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更好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进行了研讨。
省检察院班子成员、省管干部和农林铁分院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