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立完善“保绿”机制 从基地监管等四方面入手

06.09.2015  11:46

  记者日前从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获悉,为确保绿色食品“真绿”,进一步叫响绿色食品大省品牌形象,我省从基地监管、投入品监管、基地生产监管及认证产品监管等四方面建立健全完善的“保绿”机制。

  一是在基地环境监管方面,组织开展绿色有机食品基地环境质量普查工作,今年要完成7209万亩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土壤、水、大气中的镉、汞等重金属、土壤肥力等25项指标的普查,今后力争每五年普查一次。二是在基地投入品监管方面,落实操作规程,狠抓标准化种植。重点是完善投入品监管机制,在种植基地大力推广以合作社为基础“统购统发”的投入品采购模式,在投入品使用上,健全投入品使用公告和使用记录制度,在种植关键时期,组织农技人员到田间地头指导投入品使用。三是在基地生产监管方面,做好国家级基地专项检查工作。采取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省级抽查的方式,对基地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基地的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标准化生产实施与管理、投入品使用与监管、生产记录手册及龙头企业对接等情况。通过检查,对不合格的基地,取消国家级基地资格,并在全省进行通报。四是在认证产品监管方面,做好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和产品抽检工作。全年力争完成绿色食品企业年检300个以上,重点开展蔬菜、畜产品等高风险产品的排查,抽检产品800个以上。建立绿色食品企业诚信档案,建立“退出”机制,取消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标志使用权,并公开曝光。

  近年来,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农业由“种的好”向“卖的好”转变,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我省充分发挥农业资源富集、自然生态环境良好的优势,大力发展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并将其定为全省重点推进的“十大产业”之首推进,在绿色食品产业创新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成为全国最大的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目前,全省已建成标准化绿色食品种植基地7209万亩中,绿色食品基地7155.6万亩,有机食品基地53.4万亩,基地全部按照国家绿色、有机食品标准生产技术规程,实行标准化种植,累计制定实施绿色、有机食品操作规程73个,覆盖了基地生产的各环节,并建立田间生产档案,将投入品来源及使用过程等农事活动记录在案,做到有据可查,在春耕、夏管、秋收等关键时期,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实地检查督导,确保标准执行到位;全省经过认证的绿色、有机食品数量达1902个,其中,绿色食品1500个,居全国第三位,有机食品402个,居全国首位;已有580家企业从事绿色、有机食品生产经营,其中规模以上企业398家,占全省食品规模以上企业的30%;2014年全省经过认证的绿色、有机食品总产值2030亿元,约占全国的1/6;实物总量3650万吨,约占全国的1/5。

  伴随生产的发展,绿色、有机食品营销力度也不断加大,销售触角已经覆盖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等国内地区所有经济较发达的大中型城市。在北京建立的省级绿色食品销售中心已对接省内绿色、有机食品生产企业156家,合作社520家,产品800多种。2014年仅通过组织和参加大型展销会,承办了年货大集,就带动525家参展企业现场销售2037万元,签订经贸合同91个,签约金额27.7亿元;通过电商平台销售的绿色、有机农产品达到27.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