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铁检院发挥检察建议作用 促进铁路运输生产安全

10.08.2015  13:06

近日,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铁路运营安全事故案中,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及时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堵塞管理漏洞,有效提高了铁路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发挥了维护铁路运输生关安全作用。

被告人艾某某系哈尔滨铁路局某工务段道口监护员,在出场作业时,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没有依规在列车通过时将道口拦门关闭,致使一辆厢式货车闯入铁路道口,并与途径道口的旅客列车相撞,事故造成货车内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1万余元。

此案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公诉科没有简单一诉了之,而是从服务铁路发展大局、保障铁路运营安全的角度,认真分析本案发生的原因,并从中发现艾某某之所以安全责任意识淡薄,无视规章制度,与其所在单位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职工安全思想教育流于形式等管理漏洞存在必然联系。如果对艾某某所在单位听之任之,势必可能还会发生类似事故。针对上述问题该院及时向艾某某主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开门见山地指出该单位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并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该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领导高度重视,针对其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专门进行了整改,并将整改内容以书面形式向哈尔滨铁检院进行了反馈。该单位在整改中,认真查找发案原因,查摆管理漏洞,通过强化各种检查、监督制度,切实将铁路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到位,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并通过广泛开展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律法规教育,使全体职工清醒认识到无视规章制度导致的后果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了全体职工的安全忧患意识,切实杜绝了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该院通过此案的办理,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段”的目的,充分行使了检察职能,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