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院、高新区法院联合召开建设未成年犯判后帮教网络平台新闻发布会
8月25日,大庆中院和高新区法院联合召开建设未成年犯判后帮教网络平台新闻发布会,市中院刑一庭负责人杨晶宣读《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设未成年人罪犯帮教网络平台请示的批复》,高新区法院副院长沈宏庆通报全市法院2010年至2017年上半年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详细介绍建设未成年犯判后帮教网络平台工作的具体设想、目的意义、相关措施。中院新闻发言人、宣教处负责人陈丽娜主持会议,《大庆日报》《大庆电视台》《大庆晚报》《都市生活报》等新闻媒体进行现场报道。
2010年4月,经市委政法委批准,全市辖区未成年一审刑事案件统一划归高新区法院集中管辖,高新区法院成立少年刑事审判庭,以“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原则,依法开展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为充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高新区法院决定建设未成年犯判后帮教网络平台。目前正在进行网络平台的招投标,整个网络平台预计12月份开始试运行。
建设未成年犯判后帮教网络平台的目的是在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之间建立长效衔接和资源共享机制,并以未成年犯判后帮教网络平台为连接点,直接与基层社区矫正机构就具体未成年犯的矫治进行对接,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刑事审判判后帮教工作,凝聚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建设未成年犯判后帮教网络平台的构想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大数据平台,整合功能和资源,构建专业化网络平台,建设心理疏导、好书共读、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公益劳动四大模块,对需要帮教和心理疏导的未成年人实行分类帮教。在资源共享前提下,由帮扶对象家长、司法行政部门、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关注平台内未成年人思想动态,适时进行帮教工作。
建设未成年犯判后帮教网络平台的措施是加大信息技术、设备、人员投入,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稳步推进平台建设;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网络平台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定时听取工作汇报,督促工作进度;由领导小组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将网络帮教工作纳入全院整体工作规划,与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建立常态化联络制度;组建“心理咨询师志愿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社会调查员志愿者”“合适成年人到场志愿者”“社区矫正义工志愿者”五个团队,并统一纳入网络帮教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