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质监局开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的专题学习讨论会

09.11.2017  01:31


     

  近日,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质监局召开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专题学习研讨会,副调研员王开华主持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参会并就会议内容讨论发言。

  会议传达了党的十九大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会议指出,十九大关于质量工作的部署和质量提升指导意见是质监工作的里程碑、风向标,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工作的高度重视。

  会议强调,质监工作要结合实际,选好主攻方向开展质量提升,用行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质监工作要围大兴安岭地区产业发展,做好质量基础工作,要切实发挥品牌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企业主观能动性,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要着力加强质量监管,发挥质量牵头作用,多措并举,有效落实唱响质量强区主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