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电梯安装维保单位监督检查的通知

22.04.2016  18:25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绥芬河市、抚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垦区、省森工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亚布力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尔滨铁路局:

  为深入推进“电梯安全攻坚战”,落实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安全责任,督促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持续提高电梯安装和维保质量,保障电梯安全运行。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省局决定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含分支机构或服务站)进行证后监督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省局许可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含分支机构或服务站),以及外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且在我省从事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业务的单位。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省局抽查和基层局全覆盖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省局对每个市地、行业系统、省直管县(市)和亚布力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抽查。确定抽查对象原则上按照“两随机”的要求进行,但对有投诉举报和以往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单位要重点检查。

  (二)基层局对所辖区域本次检查范围内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凡是省局没有抽查的,要进行100%监督检查。对省局抽查的单位,基层局要依法做好问题的后续处理工作。

  三、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大致确定为4月15日至6月底。省局到基层局抽查的具体时间由省局检查组电话通知;基层局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在6月30日以前完成。

  四、检查项目

  (一)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检查项目: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源条件持续保持情况;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安装维保过程执行国家法律、规范、标准情况;电梯安装调试及验收把关情况;员工社保及学习培训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及实施情况;许可条件变更时向许可实施机关进行许可变更申请情况;有无涂改、伪造、转让或出卖证可证,向无证单位出卖或非法提供证明材料的情况。

  (二)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分支机构(服务站)检查项目: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设立分支机构(服务站)的相关见证材料;分支机构(服务站)工装、仪器设备等资源配备情况;分支机构(服务站)固定办公场地及办公电话设立情况;分支机构(服务站)作业人员的持证、培训、保险、劳动合同落实情况;分支机构(服务站)安装改造维护保养工作纳入总部质量体系管理情况;分支机构(服务站)持证作业人员的配置是否满足工作实际需要。

  (三)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工作质量检查项目:在检查安装改造维修相关技术档案材料的基础上,抽查受检单位1台新安装电梯和1台维护保养电梯。电梯安装质量检查依据电梯监督检验规则所列项目进行;电梯维保质量检查依据《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所列项目进行。

  五、检查实施

  省局抽调监察、检验人员成立若干检查组,负责开展全省的监督抽查工作。省局在抽查时间步骤上分两个阶段实施,5月15日前集中对哈尔滨市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进行抽查,5月16日至6月15日对哈尔滨市以外的其他单位进行抽查。省局所抽查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名单,由检查组提前一天告知所在地质监局(市场监管局)。

  各市地局、行业系统、省直管县(市)、亚布力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抽调监察和检验人员组成多个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在6月30日以前完成监督检查任务,于7月5日前上报检查报告。

  省局将对检查结果将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并下发通报。对问题严重的企业,省局及基层局都要纳入“黑名单”进行监督管理。对该依法处罚的要依法处罚,该依法撤销许可的要坚决撤销,严格做到通报一批、查处一批、撤销一批。

  六、检查要求

  (一)及时部署,认真准备。各基层局对本局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及时做出安排,精心做好准备工作。同时,要向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传达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督促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和所抽查电梯使用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现场确认,告知整改。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要明确告知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当地安全监察机构和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要共同在检查记录表格上签字确认。同时,检查人员要做好整改的指导工作,确保被检查单位“知道问题、懂得整改”。

  (三)严肃纪律,确保公正。检查人员要严守纪律,严密组织,严格检查,保证监督检查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四)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的,要依法进行处理,督促使用单位及时整改,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