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统计报表制度学习活动的通知
15.06.2016 19:23
本文来源: 哈尔滨市统计局
为贯彻落实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提升统计干部职工专业素质,按局领导要求,拟在全局开展统计报表制度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方式
以“统计讲堂”形式开展,从6月第四周开始,每周学习一次,地点在市政府大厦,参加人员为全局干部职工。
二、学习内容
学习内容为2016年各专业统计报表制度。各专业讲解次序:普查中心、农村处、工业处、投资处、服务业与外经处、部门和社会科技处、能源处、核算处。学习题目及主讲人如下表:
统计报表制度学习课程表
单位 | 主讲人 | 培训题目 |
普查中心 | 周成涛 | 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流程 |
农村处 | 李际林 | 农村经济统计报表制度及都市农业、农业经营主体统计报表制度 |
工业处 | 李润汀 | 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
王娜 | 交通运输业统计报表制度 | |
投资处 | 王一童 | 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 |
金睿 |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 |
马志伟 | 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 | |
服务业与外经处 | 杨滨 | 服务业报表制度 |
王丹 | 贸易报表制度 | |
部门和社会科技处 | 梁熙日 | 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工资报表制度 |
李健 | 大城市月度劳动力统计报表制度 | |
能源处 | 张云鹏 | 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
核算处 | 林明 | 国民经济核算制度 |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落实全市统计工作会议部署“大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部门要充分领会精神,高度重视。
2、精心准备。主讲单位要提前做好准备,撰写讲稿,制作课件,内容翔实易懂、重点突出。
3、认真学习。广大干部职工在听讲后应参照有关报表制度进行学习,做到了解各专业重点统计领域、统计指标、统计方法、统计对象等。
4、严肃纪律。全局干部职工要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本人签到,如不能参加,需向主管局长请假。上课期间,关闭手机或调成静音,不得提前退场。 综合处 2016年6月14日
本文来源: 哈尔滨市统计局
15.06.2016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