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及早部署“两节”期间异地务工人员工资争议处理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异地务工人员服务工作,近日广东省人社厅、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把解决企业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作为年末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按照“鼓励和解、强化调解、依法仲裁、衔接诉讼”的要求,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切实保障我省元旦、春节期间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报酬权益。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鼓励和解、强化调解。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双方和解,争取调解结案,并做好相关的法制宣传、政策解释、矛盾化解等工作,努力平息纷争,消除不稳定因素。建立调解工作指导评价和情况互通机制。推行调解建议书制度,引导当事人就近就地到基层调解组织调解争议。加强调裁衔接,积极开展委托调解和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工作,提升调解协议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对确实无法调解的工资争议,要及时启动仲裁程序。
二是畅通异地务工人员维权渠道。开辟异地务工人员工资争议案件 “绿色通道”。对涉及异地务工人员、女职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案件,尽可能适用简易程序,采取先行裁决,裁决先予执行等措施,快速妥善处理争议。加强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进一步畅通当事人维权渠道,提高仲裁裁决的执行效率,最大限度保护异地务工人员的工资权益。
三是积极稳妥处置集体争议。对集体争议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快速结案。对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等重大集体争议,要组成特别仲裁庭,缩短送达、审理期限。对因企业转型升级引发的劳资纠纷问题,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指导转型升级企业依法理顺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坚持信息公开、提前告知、平等协商、妥善安置原则,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稳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劳资合作共赢与可持续发展。
四是保证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要求各级仲裁机构增强办案效能,统筹办案力量,确保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5%以上。办案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业务水平,规范案件审理程序,统一案件处理尺度,保证案件审理质量。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增强对劳动争议前瞻性问题的研判,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来源:广东省人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