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法院“金字塔”式工作模式 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建设

14.07.2014  11:10

        日前,穆棱市法院创新“金字塔”式执行工作模式,落实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工作要求。

        塔尖,突出党委领导。建立院长担任指挥长,常务副院长及执行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的执行指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下设执行办公室(以下简称执行办)。为加强党委领导,执行办主任直接对指挥长负责。

        塔身,健全两项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在正常上班期间,必须有一名副指挥长在“中心”对执行工作进行监控,到现场执行时,必须安排至少一名执行人员在单位值班,处理有关执行事宜;下班后,在特殊的执行时期或者是收集到线索等待执行通知时,“中心”必须留有至少二名执行人员在单位值班,等待执行任务,并要求执行人员必须保持手机处于24小时开机状态;建立紧急执行汇报制度。在执行一项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临时收集到其他执行信息,需要立即去执行时或者下班后,收到被执行人提供的执行线索时,要及时向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办公室汇报,由执行指挥中心安排具体的执行工作。

        塔腰,加强“三大保障”。人员保障。优先保证执行办人员配备,执行办人员为3人,并要求执行普通案件的执行人员不少于2人;执行疑难案件、“骨头”案件、老赖案件等,执行人员不少于5人,必要时,协调法警队人员参加;执行行政征收案件时,各庭室联动配合,并且从新增选的70名人民陪审员中选出10名具有执法经验的人员,充实执行力量;物力保障。在穆棱市政府的支持下,投入具备远程监控指挥、点对点网络查控、执行信息公开、视频会议等功能的执行指挥系统设备,不断增强执行力度,缩短执行周期,提高执行效率,破解执行难问题;资金保障。特别是对执行骨头案件、疑难案件、老赖案件时,对执行人员给予适当现金奖励。

        塔基,强化四项举措。强化“中心”建设。将“中心”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期抓,将“中心”建设融入到执行队伍建设中,不断提升执行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一支能够快速反应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强的执行队伍;加大宣传工作。该院加大“中心”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制作“中心”效果图,并配备文字说明,积极主动向穆棱市政法委、穆棱市政府、各协助执行部门、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不断扩大影响,得到他们的支持和认同,逐步形成执行联动机制;建立执行微信平台。建立“中心”、执行办、执行局、技术室等全体执行人员执行工作共享微信平台,并由技术室将次日执行任务的时间、地点、执行员、执行案件等信息发布到此微信平台,使执行部门的各负责人及时掌握执行信息,做好次日的监控和执行准备工作,实现监控与执行同步;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建立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执行员将执行信息录入到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执行申请人输入身份证号码,就能知道此案件目前的执行状态。同时,该院还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录,除了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通过牡丹江中院逐级向省高院通报外,还定期向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系统进行录入,双管齐下,推进执行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