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鸡冠区法院引入第三方参与纠纷化解工作机制

20.01.2015  11:33

        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法治方式主导下的专业优势、政治优势和社会影响,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日前,鸡冠区法院建立引入第三方参与纠纷化解工作机制,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学者、律师、专业技术人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基层组织负责人等以独立第三人的身份参与审判工作,协助法院化解纠纷。

        建立民事疑难案件研讨例会机制。民事、商事案件每周召开一次疑难案件研讨会议,由审判人员组成,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有针对性地邀请法律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等参加,通过认真剖析疑难案件案情、听取专家及专业人员的分析,正确做出裁判,同时促使干警业务能力提高、促进青年干警成长。

        建立刑事案件心理咨询师陪审机制。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少年刑事犯罪案件引入心理咨询师参加陪审机制,聘请心理咨询师作为特约陪审员参加庭审,全面分析被告人犯罪心理、了解未成年人犯罪动机,促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正确适用刑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赔偿到位率达到100%。

        建立行政案件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对群体纠纷的案件,主动邀请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参与协调解决方案,将36件群体纠纷的案件通过诉外协调的方式,稳妥化解;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通过与政府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反复协调、耐心释法,化解了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和矛盾突出的拆迁安置纠纷,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建立案件判后答疑机制。对判决结案的案件,先由办案人对当事人进行宣判、答疑,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有疑问,由所在部门的庭长进行答疑,当事人仍有疑问的,由分管副院长再次答疑。分管副院长答疑时,可以根据案件性质,邀请参与庭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律师共同参加,也可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的领导、基层组织负责人参加,通过多人、多次对案件的法理依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向当事人释法解疑,使当事人全面了解案件涉及的法律规定,促使当事人正确、理性对待裁判结果,抓住纠纷化解的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