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引导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04.08.2017  04:34

新闻发布会现场。新华网才萌 摄

  8月3日,从黑龙江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黑龙江省委将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列为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经深入调研、反复研究,广泛征求基层用人单位、高等院校、毕业生代表以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形成了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于近日正式出台。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自2006年以来,黑龙江省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06〕35号)、《关于鼓励和引导人才面向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流动的意见》(黑人社发〔2011〕48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政策机制不断完善,扶持力度不断加强,推动一大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有力地提升了基层干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了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省委将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列为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决定制定黑龙江省《实施意见》。经深入调研、反复研究,广泛征求基层用人单位、高等院校、毕业生代表以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形成了黑龙江省《实施意见》送审稿。6月初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对《实施意见》进行审议,并同意提交省委深改组会议审议;省委深改组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实施意见》。7月24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黑办发〔2017〕38号文件正式印发了《实施意见》。

黑龙江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左志斌介绍关于《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新华网才萌 摄

  《实施意见》注重把握两个方面:一是注重对国家政策具体化;二是注重整合已有政策和创新政策相结合。全文共五部分22条: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一是明确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培养人才、服务基层发展为目标,着力解决制约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突出问题,加快构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二是明确基本原则,即坚持服务基层发展和培养人才相结合,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政策支持和完善服务相结合的三项原则。

  第二部分,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的渠道。从七个方面深入挖掘基层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主要解决高校毕业生“下得去”问题。一是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重点在基层公共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二是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扶贫开发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落实就业培训、继续教育和职称评聘等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业农村重点领域特别是脱贫攻坚一线工作,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就业。三是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推动编制、考录(招聘)政策向基层倾斜,实施公务员分级分类考录模式改革,放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报考条件、允许县乡事业单位适当简化公开招聘程序。四是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落实学费资助、升学深造、就业创业等优惠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实施公务员定向考录,退役2年内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五是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落实贷款贴息和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补贴政策。六是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新创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加强创业平台建设,完善创业服务。七是继续实施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落实就业升学扶持政策,拓宽项目生就业空间。

  第三部分,健全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保障措施。从四个方面落实待遇、创造条件、提供保障,主要解决高校毕业生“留得住”问题。一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完善培训和实训体系,对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开展专业技术知识更新工程、创新创业等培训。二是完善基层职称评价机制。加大基层人才实践能力、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要素的评价权重,试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在基层定向使用的基层职称管理制度,允许破格晋升职称等级。三是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落实国家工资新政策,对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提前定级、高定工资档次(级别),落实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四是加强其他保障措施。规范基层单位用人行为,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落实灵活就业补贴,扩大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政策实施范围,对到农村基层急需紧缺专业(行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给予专项安家费。

新闻发布会现场。新华网才萌 摄

  第四部分,支持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成长发展和顺畅流动。从五个方面拓展流动通道、提供职业发展支持,主要解决高校毕业生“干得好”“流得动”问题。一是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对在基层重点领域就业创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实行导师制专项培养,放在校长助理、所长助理、专家助理、总经理助理等重要岗位锻炼,作为选拔干部人才、职务晋升和职称评聘的重点人选对象。二是拓展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空间。落实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特殊岗位外,一律从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人员中考录的规定,市地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拿出一定岗位公开遴选(招聘)有基层经历人员,推动在条件特别艰苦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轮岗交流。三是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强培养,强化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和在条件艰苦岗位上锻炼,择优选拔充实乡镇领导班子。四是完善基层人才顺畅流动机制。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促进高校毕业生在不同地域和不同性质单位间合理流动。五是优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健全服务体系,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

  第五部分,加强组织领导。从健全工作机制、营造社会氛围、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和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保障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纳入政府就业和人才工作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纳入表彰奖励范围,重点向扎根基层、干事创业、敬业奉献、表现突出或作出重大贡献的高校毕业生倾斜。三是强化对在校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教育,多途径多形式激发高校毕业生认识基层、了解基层和到基层就业创业的热情。四是各级政府要优化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安排使用好人才发展、就业等各方面资金,加大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支持力度。五是省委、省政府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黑龙江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左志斌表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各地、各部门坚持不懈抓好落实,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希望各相关单位给予更大的支持帮助,多关注宣传各级党委、政府的新政策新措施新经验,多挖掘报道扎根基层、成长成才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典型,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这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和社会氛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