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开创更加美好未来
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开创更加美好未来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系列评论之一 |
本报评论员 |
百年岁月峥嵘,百年风华正茂。2021年,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在接续奋斗中迎来百年华诞。
7月1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深情回顾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高度评价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系统阐述以史为鉴、开创未来要更加牢牢把握“九个必须”,精辟概括“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伟大建党精神,讲话体现了深远的战略思维、强烈的历史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为新的征程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明确了前进方向。全国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觉把讲话精神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赓续红色基因,为“中国之治”再创奇迹贡献检察力量。
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必须始终坚持对党忠诚,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百年历史充分证明,党的领导是我们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定海神针”。要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力量和实践力量,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确保人民检察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要牢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自觉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检察履职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用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来诠释对党对人民对宪法法律的无限忠诚。
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必须坚持人民立场,坚守为民初心。 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重要论述,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不懈奋斗。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监督办案中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得更实,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要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突出加强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持续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真切。
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必须勇担检察使命,甘于拼搏奉献。 敢于斗争、敢于胜利,是中国共产党不可战胜的强大精神力量。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征程中,面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必须始终顽强拼搏、不懈奋斗。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始终居安思危,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扎实的司法履职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铜墙铁壁,厚植党的执政基础。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履职尽责,持续推进服务大局重点工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多检察智慧,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强法治保障。要更加优质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综合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当好守护人民利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监督卫士,为推进党的伟大事业作出检察贡献。要以更高标准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在攻坚克难、服务发展中展现更大担当。
建党精神永放光芒,接续奋斗永无止境。 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曙光在前、前途光明,这是难得机遇,也是重任在肩。全国检察机关要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向着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勇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