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承载神圣使命

05.12.2014  05:48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处于“统帅”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高度重视宪法的实施和权威,第一次鲜明完整提出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把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写进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确立为统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理念,并在宪法实施上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举措。法治的核心在于宪法,法治的基础是每个公民都具有强烈的宪法意识,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普法”的核心在于“普宪”。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仅具有象征意义,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一举措让宪法精神走向公众,对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体现宪法法治价值具有特殊意义。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宪法定位,决定了检察机关在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维护宪法权威方面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一定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要求,发挥好连接宪法规范和社会现实的重要纽带作用,更加主动担当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捍卫宪法权威。 坚持党的领导是宪法权威的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宣示了“法治的尊严”,再次强调“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而且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等,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检察机关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执法办案中,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新形势下检察工作,自觉服从党在政治、思想和组织上的领导,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坚决贯彻省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检察机关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重大案件情况等及时向省委报告,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要正确处理同其他司法机关之间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的关系,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强化监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又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宪法法律权威。

二要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宪法尊严。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对保障宪法的实施肩负特殊责任,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是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重要体现。全省检察机关要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更加注重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更加注重尊重和保障人权,坚决惩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保障公民依法享有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更加注重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要通过专项检察、案件查处、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手段,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监督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要增强守法观念,彰显宪法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推动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首先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知法、守法、从法观念,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模范执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要按照“五个过硬”和“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通过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大力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觉悟、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把从严治检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以廉洁保公正。建立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使检务公开常态化,解决好执法办案不严格、不规范、不透明、不廉洁等问题,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要紧紧围绕严格公正文明司法,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的态度,把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作为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生动实践,使检察干警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四要加强法制宣传,弘扬宪法精神。 宪法的权威根植于人民对宪法精神的拥护,社会公众对宪法的信仰才是宪法权威的基础。检察机关在强化法律监督的同时,必须主动担当起法制宣传的重任。要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最好的法制宣传,以维护公平正义的具体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信心和力量。特别是通过开展“宪法日”活动,创新宣传形式,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通过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让法律走进民众植根心灵。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善于运用各种时机和途径宣传保障私权、限制公权、程序正义等法律原则,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广大公民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使依宪治国和依宪办事成为直接认同并外化为自觉行动,树立起宪法的崇高威望,使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真正感受宪法的价值和权威。

我们将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提出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扎实开展检察工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我省顺利实施“五大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