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伊美区法院:强制腾退变为善意租赁 创新执行战法“疫”不停
疫情期间,伊春市伊美区法院执行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执行工作,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不断优化执行办案方式。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采取对涉案当事人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执行措施,保障企业有序开展生产经营,为企业恢复生产持续发展创造条件,确保执行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近日,伊美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一行四人驱车来到位于铁力市双丰镇需要腾退的执行标的现场,准备进行现场腾退工作。该案是执行局立案执行的伊春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铁力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公司位于铁力市双丰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产及构筑物在办理借款担保时均在申请人处办理了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法院对上述抵押物依法进行网络司法拍卖,一拍、二拍及变卖均因无人购买而流拍,后申请人申请接收抵押物抵偿相应债务。
上述抵押物在被抵押之后就让被执行人公司出租给了七家使用人分别使用,由于办案法官前期已对这些抵押物张贴了腾退公告,并且明确了最后的清退期限。腾退当天,七家房屋使用人都早早地到了执行现场。执行干警们来到腾退现场后,七家承租使用人向办案法官道出了难处。他们说,现在赶上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短时间内无法找到适合他们生产的安置场所,他们长期承租了被执行人公司的厂房,也没想到会有被清退的风险,他们也算是受害者,希望法官能够考虑到他们的难处,帮他们想想办法。
另一方面,申请执行人伊春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金融企业,也受到此次疫情的严重影响。他们在接收了上述抵押物后,也是急需将抵押物出租或变现来缓解疫情带来的经营困难。办案法官在了解了七家使用人和申请人的困境后,想到了一种执行变通方案,当即电话请示执行局长。在得到局长肯定后,办案法官向七家租户和申请人说明了变通执行的具体方案,即由申请执行人与七家租户现场重新签订租赁协议,并且现场收取租金,免去了耗时费力的腾退清场,让本是执行腾退的现场,维持了生产的正常运转,在现场申请人当场收取了租金74000元,达到了申请执行人和租户都满意的执行效果。
善意执行的同时,执行干警们也“疫”不容辞地为提升执行工作质效而努力着。执行局注重发挥执行团队优势,根据工作职责,成立由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组成的执行团队,主办法官依托执行信息平台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并实时跟踪案件情况;法官助理、书记员互相配合,完成起草、送达执行法律文书、联络当事人、实施强制措施等执行行为,团队成员协同作战、分工明确。疫情期间,执行局线下冻结存款、公积金15笔,线下扣划存款、公积金10笔,执行到位260余万元。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大多数被执行人居家留守的现状,对于抚养费、赡养费等民生案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不厌其烦地反复与被执行人进行联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敦促主动履行。通过这一阶段的耐心劝导,部分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执行款,部分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受疫情影响,对于不方便到法院领取执行款的困难当事人,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将执行到位的款项送到申请人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