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供销联社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精神

12.06.2015  17:12
  

      6月3日,穆棱市供销联社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简称《决定》)。穆棱市供销联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黄明辉主持会议,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穆棱供销联社党委班子成员分别解读了中发〔2015〕1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华全国供销总社王侠主任在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专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李春生副主任关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起草情况的说明和供销合【2015】22号文件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的指导意见”,机关全体人员对四个文件的精神及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学习。
      黄明辉主任在会上就如何深入学习贯彻《决定》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中央决定,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要学深、学精、学透,用好、用活改革的决议,立足三农,立足本职。二是以推进基层社改造、新网工程建设、农民合作社建立、食用菌产业发展、打造经营服务平台为重点,构建供销超市经营网络,发挥其沟通城乡,连接生产消费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为城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四是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完成2015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穆棱市供销社                  刘洪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