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桂芬代表 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16.03.2016  12:12

  “资料显示,农民工城镇住房拥有率仅为0.7%。”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煌上煌集团董事局主席徐桂芬说,由于经济收入水平较低,农民工只能租住城市中条件差、租金低的房屋,住房条件远远低于所在城市居民的住房水平。徐桂芬说,在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时,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实现居者有其屋。

  为此,徐桂芬建议:

  一是国家应逐步将农民工住房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出台给予农民工与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保障待遇政策。

  二是对于在城市稳定就业一定年限、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农民工,在保障性住房上应给予市民待遇,比照城市居民收入标准,提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

  三是鼓励建设适合农民工租赁的社会化公寓,培育小户型房屋租赁市场。

  四是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包括在城市中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群体。鼓励金融机构为农民工提供低息长期银行贷款或公积金贷款。

  五是完善土地供应制度,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要为农民工住房预留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