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危重伤患者应先行救治

27.11.2015  10:06
急危重伤患者应先行救治 - 新浪黑龙江
社会保险等渠道应先支付 - 新浪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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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危重伤患者应先行救治

   急危重伤患者应先行救治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例标准及诊疗规范》,必须及时、有效地对急危重伤患者实施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

  哈尔滨市境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收治的急危重伤病例,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医疗费用的患者,医疗机构对其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可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

社会保险等渠道应先支付

   社会保险等渠道应先支付

  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怎么解决呢?

  先由责任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等渠道按规定支付。

  如果有社会保险等经费渠道,还应先由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公共卫生经费、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按规定支付。

  无上述渠道或经上述渠道支付后费用有缺口的,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不得用于支付有负担能力但拒绝付费患者的急救医疗费用。

  哈尔滨日报记者 陈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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