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黑安办发〔2016〕60号)
30.11.2016 16:06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省政府安委会及其办公室文件管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安全生产政令统一,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2015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此次清理共涉及规范性文件2份。其中,保留《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建设的通知》(黑安办发〔2013〕 1号),限期修改《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安办发〔2014〕22号,应于2017年3月31日前修改完毕并重新公布,到期自然废止),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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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0.11.2016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