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追授彭光敏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作出决定,追授彭光敏同志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彭光敏,女,中共党员,湖北枣阳人,1965年出生,1987年7月参加税务工作,生前系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国税局收入规划核算科科长。工作27年来,她始终保持对税收事业无限忠诚和热爱,扎根基层,立足本职,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信赖和赞誉,曾获“湖北省税收征管能手”、“枣阳市劳动模范”、“枣阳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4次荣立三等功,堪称全国基层税务干部的优秀代表。
彭光敏同志倾情服务、践行宗旨,坚持纳税人利益无小事,始终如一地维护着纳税人的权益。她铁面无私,清正廉洁,面对金钱的诱惑与人情的考验,从不为所动,即使自己的母亲求情,她也晓之以理,婉言拒绝。她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先后向困难群众捐款捐物2万多元。她兢兢业业,忘我工作,每天早来晚走,常年加班加点,被同事们称为“老黄牛”、“女铁人”。她经常带病坚持工作,今年3月16日,终因连续加班劳累过度引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不幸殉职,年仅48岁。
中央电视台、新华通讯社、中国新闻社、中国税务报、湖北日报等媒体大量报道了彭光敏同志的先进事迹。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组长冯惠敏,中共湖北省委常委、湖北省常务副省长王晓东,湖北省委常委、襄阳市委书记王君正分别作出重要批示。
两部委在决定中指出,彭光敏同志以实际行动踏实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税收工作使命,她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共产党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高尚情怀。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全国税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牢记使命、立足本职、拼搏创新、再立新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追授彭光敏同志“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两部委要求,全国税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彭光敏同志为榜样,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树立良好作风,踏实履行职责,自觉增强做好税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积极推进税收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