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派员参加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举办的全国学习宣传贯彻《种子法》培训班

25.01.2016  15:51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1月14日-16日,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在湖南省林业种苗培训中心举办了为期3天的《种子法》培训班。黑龙江省林木种苗管理总站派人参加。

      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杨超总站长在开班式上作了重要讲话,对新《种子法》的贯彻、宣传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结合新修订的《种子法》对2016年林木种苗工作重点提出了要求。全国人大农委法案室、国家林业局政法司、场圃总站、南方林木种子检验中心以及干部管理学院的领导就《种子法》修改背景过程、新《种子法》主要变化、行政执法及行政审批制度、林木种苗标签档案制度、林木品种审定、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保障性苗圃建设、种苗工程建设以及全国林木种苗质检员网络培训系统等内容为参加培训的学员做了详尽细致的讲解。

      此次培训,拉开了全国林业系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序幕,为推动我国林木种苗法制化进程明确了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