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小情侣恋爱三年最后贷款买房 俩人分手后竟成“祸端”

07.04.2015  11:40

  网友给记者打来电话:我和前男友,恋爱三年,一度谈婚论嫁。他掏了一笔首付款,跟我一起贷款买了套房,还共同还款一段时间。

  目前,房子还没有交工,也没办理产权证,我们却因感情问题分了手。我俩都想要房子,应该如何解决?如果房子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能否取消自己作为共同还款人的义务?

   乔英男律师解答:

  如果首付款是你男友付的,并且,房产证上写的是他一个人的名字,那么房屋归他所有,你可以主张共同还贷等的补偿款。如果房屋最终归一方所有,你们可以自行约定由该方偿还贷款。不过,银行一般不会同意解除另一方共同还款人的责任。

编辑: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