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医保特殊慢性病复检4日开始 逾期将取消特殊慢性病待遇
记者从哈尔滨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医疗费补贴暂行办法》,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5年度特殊慢性病复检工作将于2015年6月4日开始。
据介绍,从2007年、2009年、2011年和2013年开始享受慢性病待遇至今的特殊慢性病患者,可在2015年6月4日-19日(周六、日不休息)到指定医院复检。参加复检的特殊慢性病患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本人病情相关的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专用章)或门诊病历及其它相关医学辅助检查材料。每复检病种由指定的复检医院按规定收取复检费30元,往诊收费180元。
特殊慢性病复检主要包括身份认证和病情鉴定两项内容。身份认证主要是对已享受待遇的特殊慢性病患者进行身份审验,避免存在死亡患者仍享受慢性病待遇现象的发生。病情鉴定主要是通过结合患者病情及近期的住院或门诊病历按诊断标准进行审验鉴定的过程。
复检地点:
1、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南岗区颐园街37号,0451-82576518)
2、黑龙江省医院(香坊区中山路82号,0451-88025678)
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南岗区果戈里大街411号,0451-87090233)
4、哈尔滨市第一医院(道里区地段街151号,0451-84883111)
5、哈尔滨市第二医院(道外区卫星路38号,0451-55601245)
6、哈尔滨市第四医院(道外区靖宇街119号, 0451-88029808)
7、哈尔滨市中医医院(道里区建国街副270号, 0451-88029238)
8、哈尔滨二四二医院一门诊体检站(平房区集智街31号, 0451-85563282,85565925)
9、黑龙江省红十字医院(原林业总医院)(香坊区和兴路32号, 0451-82130275)
10、哈尔滨市传染病院(限肝硬化失代偿期患者)(香坊区公滨路309号, 0451-55602398)
11、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限精神分裂症患者)(道外区宏伟路217号,0451-8242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