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女儿案"两被告死刑未核准 唐慧称出乎意料
中新网长沙6月14日电 6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核准唐慧女儿被迫卖淫案被告人周军辉、秦星死刑,将案件发回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这则消息,让过着普通生活的唐慧重回公众视野。在湖南永州经营花店的她,不得不着手联系此前的代理律师,作重审的开庭准备。
13日,唐慧在接受中新网记者电话采访时,数度哽咽,她说,当前心情很乱,这个结果完全出乎意料之外,“以我的想法,觉得应该有一个人会核准死刑。”
谈案子:“有些出乎意料”
对于不核准被告人周军辉、秦星死刑的理由,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周军辉、秦星作为此案的主犯,强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均构成强迫卖淫罪;周军辉明知被害人是幼女而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秦星的相关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均应依法数罪并罚,予以惩处。最高法同时认为,周军辉、秦星强迫卖淫的暴力、胁迫程度,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尚未达到情节特别严重,对二被告人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量刑不当。本案复核期间出现新的证据,可能影响对秦星是否构成立功的认定,依法应予查明。
唐慧说,目前她暂不清楚女儿是否知晓这一情况,但她的心情很沉重。她试着联系之前代理案件的律师,有的律师因更改号码暂时无法联系上,有的律师则没有给出明确答复。
针对该案,有刑法学者在接受媒体时表示,2个死刑和4个无期徒刑属于罕见的重判。获刑15年的秦斌案发时为未成年人。
据记者了解,“唐慧女儿案”终审后,7名被告人的家人也开始了各自的上访之路。他们不认可被指控的主要罪名,并认为:判决量刑过重。
在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欧爱民看来,最高法此次作出的死刑复核裁定,坚持了“少杀、慎杀”的刑事司法原则。他认为,被告人与被害人同样拥有生命权这一公民最宝贵的人权,如果偏执一端,以社会舆论和被害人的强烈要求左右司法,必将侵犯被告人的平等权。
谈女儿:“现在情绪很低落”
去年7月15日,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案二审胜诉后,唐慧当时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切都过去了,目前就想做我自己想做的事。”
唐慧告诉记者,在这近一年中,她除了等待死刑复核的结果外,几乎将所有精力都放在了花店经营上,“生意还勉强过得去”。
3个月的卖淫经历,导致唐慧女儿“乐乐”患上了严重的生殖疾病:生殖器疱疹及创伤后应激障碍。医学分析认为:这种病毒引起的性传播疾病反复复发、尚无有效方法,很可能诱发生殖器恶性肿瘤,如怀孕易导致胎儿畸形、流产、死胎。
这亦导致了“乐乐”情绪无常。唐慧说,女儿一度对去美国学习和治病抱有极大的念想,中途还休学了一段时间,专门用来治疗身体和学习英语,“希望能早点离开这个悲伤之地”。
然而,现在来看,这个愿望似乎要落空了。唐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连叹几口气说:“以前捐助我女儿出国的那位好心人,最近身体状况不好,所以没法帮助我女儿了。”
“得知这个消息后,女儿情绪很低落,学习成绩极不稳定。”唐慧说。
提及下一步的打算,唐慧表示,她将抽出时间做重审的出庭准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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