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院关于开展和履行好环境食药领域的专项监督工作要求,佳木斯市郊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持续加大环境食药领域立案监督力度。4月25日,该院接到辖区某企业将收购来的废旧电瓶水通过自砌的水坑偷排,严重污染环境的消息后,第一时间和环保局、公安机关沟通协调,成立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对涉案现场进行了现场查勘,指导环保部门进行了案件取证。4月26日,郊区院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了《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于当日立案侦查。
本案是该院立案监督的第一起环境污染类案件,该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和食药环侦查部门合力打好环境保护“组合拳”。通过建立日常联络机制,侦监部门、食药环侦查部门各自确定了联络员,强化日常沟通与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案件线索发现、调查取证等情况进行互相交流,重大案件及时通报;建立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机制,对疑难复杂案件的证据收集与固定、案件定性等问题,检察机关可以应公安机关要求,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固定相关证据,为案件诉讼的顺利进行打好证据基础。
目前,按照佳木斯市检察院下发的侦查监督和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的规定要求,该院侦查监督科已将案件涉及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到了该院民行科。据了解,下一步,该院将继续高度关注破坏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及时有效行使检察监督职责,加大打击力度,上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