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专题研究统计法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做好我省统计法治工作,9日,局长李玉涛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传达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这也是我局首次召开的、专题研究统计法治工作的会议。
会上,法规处处长王磊从会议基本情况、会议名称和内涵的显著变化以及国家统计局王保安局长讲话的精神等三个方面传达了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并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与会人员进行了研究讨论。会议认为,这次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是国家统计局新一届党组成立以来首次召集各省统计局局长和调查总队总队长参加的、专题部署统计法治工作的会议,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彰显了统计法治工作的保障性、基础性和全面性,突出了统计法治工作的规范、引领、支撑和保障作用,体现了统计法治工作在未来统计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会议要求全局要结合今年初全省统计工作会议部署的统计法治工作任务和全省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全面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深刻领会,跟上步伐,外化于行、内化于心,确保会议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会议原则同意法规处提出的贯彻落实意见,并要求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保障到位。会议决定:
1.建立省统计局机关执法骨干队伍。由局机关各行政专业处室各指定2人(其中1人为处级干部)组成,开展执法检查时统一调度;将调度行为由处室行为上升到局行为,由吴景峰总统计师统一协调落实。此项工作由法规处牵头,办公室、人事处配合。
2.充实法规处工作人员。在今年新招录的公务员当中至少选拔1名优秀人员到法规处工作,以满足开展统计法治工作的需要。此项工作由人事处牵头,法规处配合。
3.原则同意在全省联网直报平台上为法规处开设一个登陆窗口。在征得国家统计局和各相关处室意见的基础上,为法规处增开直报平台登陆窗口,用于掌握报表单位信息和数据评估。法规处只有使用、分析权,没有对外提供、修改权。此项工作由数管中心牵头,法规处配合。
4.确保执法用车需要。在车改进行之前,办公室要保证执法、普法用车需要。如车改后允许我局保留统计执法用车,可在现有车辆中选最优质的车辆用于执法。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法规处配合。
5.保证执法经费需要。在财政返还罚没收入不能满足执法检查工作需要的前提下,集全局之力满足执法需求。此项工作由财务处牵头,法规处配合。
副局长葛新,总统计师吴景峰,办公室副主任任志国、侯希昌,法规处处长王磊,人事处处长刘加权,财务处负责人马玉洁,纪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张勇,数管中心主任郑慧勇参加了会议。
撰稿:任志国 责任编辑: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