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近五年来全市民族工作,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民族工作任务,表彰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的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9月22日,我市在哈尔滨友谊宫召开了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海波出席并讲话,市委常委、市长宋希斌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王铁强宣读了《市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全市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指导,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工作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新形势下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全力推进民族事业快速发展,确保全市各族同胞同步进入小康社会;要求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不断开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新局面;要进一步凝聚全市各族群众力量,为我市加快发展和全面振兴做出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全市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民族团结对于维护国家统一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认清民族工作再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中占有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激发社会各界关注民族工作、关心少数民族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做好民族工作的强大合力,进一步京剧各民族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共同推动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着力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把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推向前进。
会议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代表进行了表彰。模范集体代表和模范个人代表在会上做了典型发言。
(来源: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