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防控利剑高悬 我省严厉打击金融违法违规活动
近日,一组数字引起人们关注:2017年,我省新发生涉嫌非法集资案件112起,涉案金额6.7亿元,参与集资人数4952人,案件数量、涉案金额和集资参与人数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了8件、资金减少9.6亿元、人员减少5051人,同比分别下降6.7%、58.9%和50.5%,呈“三降”态势,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有所遏制。我省严厉打击金融违法违规活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扎实推进。
省委省政府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一直高度重视,顶层谋划不断加强。去年11月,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金融工作会议。今年6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会议,深入分析研判防控金融风险工作面临的形势,全面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提出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具体工作思路、应对方略和实施策略。我省政策措施也紧锣密鼓出台,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制度;引入外省成效明显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探索建立监测预警平台;完善省级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信息系统,提升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水平。
坚决打击涉金融违法违规活动不手软。通过在全省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清理等专项活动,从源头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通过开展“黑龙江省2018年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和“黑龙江省2018年打击网络传销犯罪专项行动”,对非法集资和传销犯罪予以坚决打击。严厉整治乱办金融,一般工商登记注册企业,一律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法定金融业务;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高利贷、校园贷、现金贷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序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对风险隐患和交易额较大的P2P网贷机构开展重点督导。
虽然我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攻坚克难的脚步不曾停歇。据省金融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合力攻坚,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持续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和打击网络传销犯罪专项行动,以及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排查活动,对非法集资和传销犯罪予以重拳打击。
继续重拳整治金融乱象。加强主体管理,在源头管控和事后监管上下功夫,严把市场准入关,审慎审批、严格监管,对经营异常机构实施跟踪监管。严肃整治以财富管理、投资咨询等名义进行的非法金融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高利贷、金融诈骗等违法违规活动。
严密防控互联网金融风险,继续推进全省P2P网络借贷平台整改,全面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排查,及时处置违规行为。制定出台我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下阶段工作方案,稳妥有序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补齐地方金融监管短板。对抵押担保措施不实、高风险客户集中等经营性风险凸显的机构及时提示提醒。对涉嫌集资诈骗、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政府权责清晰、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加强监管力量,强化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作者:李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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