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立医院将实行全员聘用制

20.11.2015  08:59

  我省公立医院实行全员聘用制,自主向社会招聘人员,报相关部门备案。即日起,《黑龙江省公立医院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意见》开始实施。

  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80%

  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根据医院职责任务等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自主确定岗位设置,做到按需设岗、因事设岗,杜绝因人设岗。在编制总量或人员总量不能满足事业发展需要时,公立医院可自主通过设立特设岗位、临时性岗位等方式公开招聘人员,并报同级编制、人社、卫生计生、财政等部门备案,待编制或人员总量出现空额时,优先转聘。

  公立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原则上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80%,其中医、药、护、技等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为主系列岗位。鼓励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全员聘任:编外和在编享同等待遇

  公立医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度,所有人员都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聘用(劳动)合同。其中,编制内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编外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打破人员身份界限,编外聘用人员与在编人员享有同等的政治、生活、工资福利等待遇,同岗同薪、同工同酬,并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公开招聘:应聘临床医生须本科以上

  公立医院新进人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公立医院按规定程序自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应聘公立医院临床医生原则上应具有省级以上教育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医学院校大学本科以上专业学历和规定的资格条件,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