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办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12月15日,为了更好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五次会议精神,院党委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会议由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朱宇同志主持,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刘爽,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战继发,院党委委员、副院长任玲,院各部门负责人吴法卿、刘伟民、陈静、王爱丽、赵玉贵、丛坤、赵儒军、张磊、王爱新、毕岩、有宏宇、于要文等同志参会。
会上,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朱宇同志做主题发言,对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行了认真的解读。认为《决定》共分三个板块,第一板块,导语、第一部分,属于总论,主要阐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原则;第二板块,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第五部分,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进行论述和部署;第三板块,第六部分、第七部分、结束语,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号召全党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朱宇院长特别强调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深对《决定》的理解:
一、充分认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我国的法制事业经历了一个曲折发展的过程,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开创了新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伟大事业。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确定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方针。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民主法治思想,深刻揭示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含义。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进一步深化了对依法治国的认识,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指明了方向。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不断开创依法治国的新局面,《决定》提出: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准确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基本原则。总目标:(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2)形成两大法治体系,即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3)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三、深入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任务和重大举措。《决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按照十八大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
会上,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刘爽同志发言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是一个重要的部署和方针,朱院长的文本分析,使每个层次和表述都更清晰、更深刻,使我们更加明确,中国法制建设历史悠久。两个一百年,中国法治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中央看得清、认得准,深入探讨了这些问题,把制度放到更高的地位。完善制度,强化党的领导,在中国进一步深化。法治思想建设,无论各领域,都应该有司法保障。比如,市场经济建设,合同法、环境法,对市场运作机制有了根本保障。司法体制建设不等同于社会文化体制要求,是我国长期的任务,法律文化建设,院里的好多学者都可以深入进行研究。
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战继发同志发言认为,关于依法治国,目标本身令人振奋,法治健全是国家成熟的标志。和谐发展与法治健全是我国走向成熟的标志,对依法治国抱有很大信心。《决定》中看到很多依法治国的新内容,比如对司法公信力的强调,习近平引用培根的话,犯罪无视法律,司法审判不公,像污染了水源;为反腐败治本提供了保障,用治标为治本提供时间,立法治本。
院党委委员、副院长任玲同志发言认为,今天是一个非常难得的专题辅导,中国现阶段提出《决定》很重要,也体现存在的问题。司法公信力,公正是法律的生命线。作为领导干部应该带头守法,要严于用权,严于律己,在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
与会的其他同志也深受启示,并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决定》精神,按照院党委的工作部署抓好本岗位、本部门的学习。
(院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