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锦华:女性是社会进步的推动力量
戴锦华在对谈现场
“女性的天空是低的,羽翼是稀薄的,而身边的累赘又是笨重的”,这是女作家萧红在上世纪发出的呐喊。1907年,随着中国女作家陈衡哲(笔名“莎菲”)创作现代白话小说,女性群体便开始走上了自我抒写之路,然而这条路并不平坦。
百年后的今天,一本集结了十五个国家、二十七位女性作家笔下千姿百态女性故事的短篇小说集《她们眼中的她们》出版,那些在男人们勾勒的世界版图上穿行的女性,又重新成为了今天的议题。
“当下的社会依旧在用男性规范评价女人,很多时候她们不得不化身为男人。如果一个女人想要变得优秀,就得以失去女性性别特征为代价。”8月22日下午,北京大学教授、女性文学研究者戴锦华和社科院外国文学所研究员高兴做客单向空间,围绕“女作家?女人”展开对谈。戴锦华认为,当代女性虽然已被解放,却仍处在“广义的花木兰式”境遇中。
“女性文学”的叫法属于性别歧视
说起妇女写作,很多人就会想到“女性文学”。而北京大学教授戴锦华认为,这一加了前缀的说法本身就存在歧视,“这意味着女性在他人眼中是一种弱势群体,我们需要用更宽容的标准来评价她们”。但事实上,古往今来,许多女作家的优秀程度丝毫不亚于男人。在男作家的笔下,女性的形象极为有限,而“女性对女性”的细腻抒写更能让我们在不经意间遇见千差万别的女性形象。
当然,这并不代表中国的男作家对女性含有明显歧视。在戴锦华看来,“中国的男性作家几乎不曾在作品中表现出恶劣的男权意识”,毕竟文学是一门基于人道主义的人文科学,而歧视女性本身就够不上文学的底线。但另一方面,男人表现出对女人的“绅士主义”,难免带有某种表演意味,男作家在创作中也许会隐藏他们的真实想法。
《她们笔下的她们》弗吉尼亚·吴尔夫等著,张玲等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15年5月
女性是社会进步的推动力量
“天还是男人的天”,尽管戴锦华时常发出这样的感慨,但她依旧视女性为社会进步的推进者。与带有占有性、消耗性、掠夺性的男权逻辑不同,女性的生命属于生产性,因此“女性主义最大的意义不是男女平权,而在于她们用自己的生命经验为社会提供新的资源,从而带我们打开一个更加合理的未来”。
相比于100年前,当下女性在社会中拥有的自主选择的空间已经被极大地拓宽,戴锦华坦言,但性别带来的桎梏依旧存在,因此女性更需要对自己和现实拥有清醒的理解。
男性是既定成功者又是社会的囚徒
说到两性关系,“男人与女人问题的复杂性在于他们同时存在于一个既定的父权结构中”,戴锦华表示,男性的社会角色存在一种悖论:“他们既在父权结构中居统治地位,同时又被锁死在这一结构中”,所以在很多人看来,女性的失败似乎理所当然,但男性却是理所应当的成功者。男权逻辑塑造了男性神话,同时更使得他们被寄予诸多盲目的期待,成为社会的囚徒。
“人与人之间需要爱,任何两个独立个体的结合都是简单的”,那么在男人和女人之间,是否存在一种完美的两性关系愿景?戴锦华建议每一个女性应该对身边的男性有真正的理解和同情,“她们只有理性思考自己要什么,才能更接近幸福。”
编辑:李笑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