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置业担保服务收费延续上年标准 最低300元

14.06.2014  15:24

记者昨天从市物价监督管理局获悉,自7月1日起,哈市继续执行上一年度房屋置业担保服务收费标准。按照规定,新建商品房贷款担保费,按贷款总金额不超过0.8%一次性收取;二手房贷款担保收费,按照贷款总额不超1%一次性收取。以上两项不足300元按300元收取。实行房屋置业担保方式后,购房人不再支付抵押房产保险费。

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担保费

新建商品房贷款担保收费,按贷款总额不超0.8%一次性收取;二手房贷款担保收费,按贷款总额不超1%一次性收取。

以上两项不足300元按300元收取。

(二)担保代办服务费 ,按每件200元收取。

(三)担保中介服务费 ,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四)房地产咨询收费 、房屋买卖代理收费和房屋租赁代理收费等按照哈尔滨市物价局、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哈价联发〔2007〕8号)相关规定执行。

(来源:新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