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机遇扎实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是新时代的基本特征,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政策、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追求高质量发展是立足国内外经济形势重大变化做出的必然抉择,要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率优先,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
我省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难得的机遇,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就如何推进东北振兴发表了重要讲话,对黑龙江如何发展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作出重要指示,开出了振兴的“药方”;二是国务院出台了振兴东北的实施意见,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黑龙江省委召开了十二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八字方针”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我们必须牢牢把握“改革”这根主线,认真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抓住国家新一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大机遇,扎实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具体措施,保持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
紧紧抓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这个中心环节,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为工业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技术支撑。核心是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使企业真正成为研发开发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要在引领产业技术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领域,鼓励和支持企业自建或与大学、院所共建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整合和构建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牵头承担产业目标明确的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重点支持企业联合开展科研攻关,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重要作用,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和技术创新方向,加强对企业创新发展在人才、信息、土地、资金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在全省产业园区规划布局建设中,植入创新要素,提高科技含量,强化创新驱动功能,把各类产业园区打造成为科技创新的先导区、高新产业的集聚区、科学发展的示范区。
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加快培育和发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大项目带动战略,出台细化鼓励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科技投入,推动新兴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在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中,应尽力避免“跟风”和“一拥而上”,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空间布局。要加强核心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避免走“重规模扩张、轻技术创新”的老路,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以发展重点产业和各类工业园区为载体,通过技术改造、招商引资、改善环境,全力推进工业项目建设,打造传统产业新高地,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高点。继续坚持重点发展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交通运输装备制造产业、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机器人产业、绿色食品产业、矿产钢铁产业、煤化石化产业、林产品加工产业、中医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壮大产业基地、培育产业集群、延长产业链条。积极引导民营资本围绕重点产业投资兴业。通过扩张战略新兴产业增量,实现产业层次的演进,使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成为全
省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和主导产业。
着力加快推进“两化”深度融合
“两化融合”是信息化和工业化的高层次的深度结合,即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就是电子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到工业生产的各个环节,信息化成为工业企业管理的常规手段,这是工业化、信息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选择,也是建设工业强省的必由之路。一是完善“两化融合”发展思路、领导组织体系,争取相关政策支持。二是提升“两化融合”水平,按照《黑龙江省工业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要求,全省重点骨干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等方面,使信息技术综合集成应用尽快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使装备工业成为“两化融合”的主力军,同时加快推进物联网与“两化融合”。
着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动能转换
振兴黑龙江关键节点在于深化国企改革,我省第一轮国企改革是从2003年国家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开始推行的,经过改革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解决了历史遗留的一些问题,实现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初步确立了市场经济重要地位。但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挑战,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国企管理体制机制的弊端和深层次矛盾暴露出来,只有大刀阔斧地改革才能使国企转换动能、释放动能、走出困境。一是应通过招商引资合资合作、相互参股、重组上市等多种途径,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支柱、特色产业及龙头企业集中,实现“有所为、有所不为”“有进有退”,优化调整国有经济布局。二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委托代理关系,提高决策的科学化。三是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体现“责、权、利”一致性。四是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引导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积极吸收民营资本进入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激发国有企业的活力和发展动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非公经济参与国企改革和政府特许经营,参与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政府项目建设。
来源: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