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正式获批“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城市

28.02.2017  01:32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文件,正式批准牡丹江市筹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牡丹江市创建工作是从2016年2月开始动员部署的,经过城市申报、初步审查、推荐争创、批准争创,进入到全面开展创建阶段。

  今后一至两年我市将以质量强市为统领,围绕贯彻落实城市质量发展战略、弘扬发展特色鲜明的城市质量文化、有力夯实城市质量基础保障、强化城市质量工作组织协调、提升质量宏观管理成效、大幅提高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满意度不断提高、实现质量发展成果全面共享等方面开展创建工作,力争通过国家验收,夺得“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