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大庆第二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开始认定复审

14.08.2015  12:32

  2015年度大庆市第二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复审工作已全面展开,企业可在8月31日前进行申报。根据安排,大庆市科技局将开展“种子企业”储备工作和拟认定企业推荐工作。
  “种子企业”是指有意愿申报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且注重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产品(服务)属于高新技术领域,市场前景良好,经营规范,但由于知识产权、经济状况、科技管理、财务管理等某项指标暂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科技型企业。申报的“种子企业”可将《种子企业自荐表》发送至市科技局指定邮箱,大庆市科技局将对企业进行一对一指导,且此项工作随时受理。
  此次认定范围包括:一是新认定企业,在大庆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一年以上(2013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居民企业以及2012年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经自我评价认为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和要求的,均可自愿申报。二是复审企业:指2012年所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逾期未复审的企业,将取消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