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建筑工程不得“全盘”转包
07.08.2014 15:34
本文来源: Harbin.Dbw.Cn
针对建筑施工领域因转包、工程分包管理不到位等情况而引发的拖欠工资、影响工程期限和工程质量、易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问题,省国资委近日出台《关于加强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建筑施工领域工程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规避国有企业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通知》规定,省国资企业不得将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通知》规定,企业不得将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将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对法律法规允许且确需对外分包的,企业要健全招标投标制度,公开透明优选分包人。企业要与分包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有关事项,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企业签订的合同须经法律部门进行依法合规审核。对分包或采取内部承包制管理的工程,企业必须加强工程施工的过程管理和风险防控,尤其对工程款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等要实行全程动态监管。
《通知》禁止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施工工程。对企业承包的工程项目,企业或下属企业具有相应的工程资质,自己有施工队伍和技术装备,能独立完成施工的,原则上不应对外分包,以切实保证将项目取得的利益留在企业。(哈尔滨日报记者 吴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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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2014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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