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三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的通知

19.03.2016  23:10

黑人社函[2016]64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绥芬河市、抚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荐第十三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20号)部署安排,2016年组织开展第十三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表彰活动。为认真做好我省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名额

本届表彰活动全国共表彰30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300名全国技术能手。根据国家分配的名额,我省可推荐1名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推荐3名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1人作为后备人选。有关市(地)推荐评审名额见附件1,其他市(地)也可推荐具备申报条件的人选。

二、申报推荐条件

(一)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

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时间,原则上从历届全国技术能手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且享受过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中推荐。鼓励各单位优先推荐从事《中国制造2025》确定的十大重点领域和我省十大重点产业相关工作的候选人。

候选人的技术技能水平应在国际国内有重要影响,在本职业(工种)中发扬工匠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

3、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

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时间,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同等资格,原则上从已取得“龙江技能大奖”、“龙江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中推荐。

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技术技能水平在国内本职业(工种)中有较大影响,在本职业(工种)中发扬工匠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避免重复推荐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各市(地)人社部门不能推荐所在地中央企业和民营企业人员,此前已经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与推荐申报。

三、申报材料种类和要求

按照《关于做好第十三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技表彰函〔2016〕1号),申报材料种类和要求如下:

(一)推荐函和推荐表。

推荐函须由市(地)人社部门出具,推荐表可以作为推荐函的附件一并上报,推荐表样式见附件2。

(二)申报表。

根据申报奖项,填写《中华技能大奖申报表》或《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评选表彰用)》(附件3、4),申报表一式三份,贴好照片,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加盖骑缝章。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填表说明见附件5。

(三)候选人事迹材料。

大奖候选人事迹材料要求控制在2000字左右,能手候选人事迹材料要求控制在800字左右。事迹材料着重突出候选人在技术技能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候选人主要事迹及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取得的成绩以及在同行业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以及曾获得的主要的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事迹材料具体体例可参考《第十二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事迹材料》(可通过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官网: www.cettic.gov.cn/zt3/ 查询)。

(四)证明材料。

1、候选人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要包含照片页、职业资格等级页、职业工种页。

2、候选人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

3、候选人所获各种荣誉称号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

4、候选人从事本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年限的单位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或打印,要求整洁、清晰。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同时需要报送电子版,图片资料的规格要求见附件6。

(五)照片。

1、证件照。候选人近期正面免冠正装2寸彩色照片,红色背景,平光拍摄,成像清晰,光线反差小,每位候选人冲印8张(粘贴申报表3张,另上报5张)。

2、大奖候选人工作照。大奖候选人工作照每人10张,不同场景背景,其中横版照片8张,竖版照片2张,工作照以体现其在本岗位的工作情况为主,要能反映出候选人的精神风貌。     

以上两种照片同时需要报送电子版,图片资料的规格要求见附件6。

(六)其他要求。

1、本着勤俭节约原则,申报材料装订简单简洁,避免过度装帧、装订和修饰。申报材料采用黑白打印,确保内容清楚、清晰。

2、所有申报材料(包括事迹材料、照片、音像资料等)属于涉密范围的,须按照保密规定,经相关保密部门审核把关,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行申报。

四、组织实施

(一)评选表彰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是实施高技能人才中长期规划、落实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市(地)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申报推荐条件,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

(二)各市(地)确定推荐人选后,请于2016年4月11日?4月15日期间,组织推荐人选单位通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网站(www.hljzwzx.gov.cn/)”,按照“用户注册→用户登录→网上申报→政府部门→人社厅→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在线申办”顺序进行网上申报,并于4月10日前将推荐函、附件2、附件3(一式三份)、附件4(一式三份)纸质材料报至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表格及图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省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

(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继续跟踪了解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的最新情况。请各市(地)认真填写本地区《历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情况表》(见附件7),于2016年4月30日前报至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同时报送电子版。黑龙江省历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名单见附件8。

联  系  人:葛伟民

联系电话:0451?8713058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1613室

邮政编码:150036

附件.rar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