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廉政建设把握四个重点 落实两个责任

19.01.2016  12:56

        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党组以学习最高院印发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为契机,在总结2015年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四个重点,作为今年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工作要求。

        重点加强总结,树立危机意识。深刻反思以往在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工作方面存在问题和教训,认真总结2015年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工作情况,结合区纪委在专项检查中提出的建议和要求,充分认识到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重点加强学习,树立责任意识。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了最高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给思想打好“预防针”,树立“不抓紧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强化党性观念、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两个责任”牢记心头,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

        重点加强过程监督,树立执行意识。给行为带上“紧箍咒”,要加大对各部门监督检查的力度,切实履行监督、问责等工作职责,对发现的司法腐败行为决不姑息,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司法腐败问题。党组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

        重点加强制度建设,树立长远意识。按照最高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院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研究修订了《阳明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阳明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靠制度办案,坚决杜绝为官不为、管理失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