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农民工普惠制就业培训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全面推进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不断深化,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农民工就业技能的提升及实现稳定就业,越来越成为一个绕不开、躲不过的问题。农民工由于其文化程度较低、专业技能较差,在面对经济结构调整导致的结构性失业时,往往无力应付,而用人单位从提升工作效率角度出发更愿意雇用技术能手,农民工往往面临不利局面。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推进农民工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提升农民工劳动技能,为实现稳定就业创造条件,为企业输送适用的技能人才。
科学确定培训科目。首先要深入企业调研,从劳动力需求方的角度出发,明确市场上需要拥有哪些技能的从业者。其次要深入群众调研,了解农民工最需要的培训科目是什么,这也是走群众路线的体现。第三要结合转型升级的需要,在掌握企业、农民工双方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各地经济发展实际和转型升级需要,合理确定培训科目。
切实抓好培训管理。一是要完善考核机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漏洞,及时完善相关工作措施。二是要强化抽查监督,有关培训主管部门要组派人力不定期、不定项进行随机现场检查。三是要强化技术支撑,要善加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参训人员信息的上报工作,依托信息技术杜绝弄虚作假情况的出现。四是要做好资源分配,培训资源相对稀缺,所以要根据企业需求和农民工自身特点做好各科目参训人员的分配工作,让更多的人能参加到培训中来,使普惠制就业培训真正实现“普惠”。
着力强化政策支持。技能培训是提高劳动者就业竞争力的关键一招,但是实现稳定就业才是培训工作的真正目标。因此,要强化对吸纳农民工就业单位的政策支持力度,对吸纳经普惠制就业培训并掌握一定技能农民工稳定就业的企业,从税收、用水、用电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并给予一定的奖励,以此鼓励相关企业更加主动地参与到普惠制就业培训中来。
严格考核培训机构。一是要突出重点,要根据科学确定的培训科目,有针对性地选择培训机构,确保以优质教学资源打造高效教学环节。二是要强化监管,相关部门要全面加强对培训机构教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实现最大的政策产出。三是要强化考核,以实现高质量稳定就业作为评价培训效果的重要标准,不定期对培训机构的培训科目、职业技能鉴定通过率以及实现稳定就业率等情况进行调查,作为继续购买其培训服务的决定性参考依据,引导和促进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