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意见的实施意见

18.02.2017  03:02

    日前,《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实施意见》分7个方面49条具体举措,全面落实中央提出的改善企业投资管理、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创新融资机制和转变政府职能等投融资体制各项改革任务,并明确部门分工,确保改革措施稳步推进。

    按照“稳妥推进、勇于探索”的原则,《实施意见》力求把我省投融资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更加充分地激发投资动力和活力,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同时,也结合实际创新提出了一些具体改革举措:一是明确在哈尔滨新区和部分有条件的国家级开发区及省重点产业园区先行开展投资项目承诺制落地试点,研究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管理办法》。二是改进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相关规划明确或部分改扩建项目,取消项目建议书审批环节;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只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再审批初步设计。三是研究建立政府投资范围年度评估调整机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强化投资计划约束性,最大程度避免资金沉淀。四是规范PPP项目管理,将是否适用PPP模式的论证纳入项目决策程序,并要求有吸引力的项目为民间资本留出适当投资空间。五是深化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经营性资源以及重大资源开发,全部采取市场化招标方式选择投资主体。六创新融资机制,畅通投资项目融资渠道,特别是针对我省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提出了多条具体措施。七是实施投融资领域相关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建立异常信用记录和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对失信人在申请政府投资和补贴、参与政府类投资项目建设和项目投资主体招标、获取自然资源、融资贷款等方面推进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