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投诉6000多元买回治病“神药”竟是保健食品

06.03.2015  11:07

  5日8时30分,在哈市食药监局举报受理中心,“叮铃铃……”电话声响起,工作人员邢增瑶熟练地接起电话:“您好12331,请问有什么能帮您?”来电话的是哈市王先生,他前天在某药店购买的粉针剂中发现了不明杂质,投诉到12331,希望能帮忙与药店进行协调。

  据了解,2014年哈市食药监局举报受理中心市级平台通过“12331”电话、网络、信件、走访等多个渠道共接收投诉各类咨询及投诉举报6121件。通过投诉举报线索,查处取缔无证餐饮企业45家、黑盒饭加工点54个、黑食品小作坊34个,查处假劣药品案件75件。捣毁制假黑窝点6个,移送公安部门18件。

  2015年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机构改革全面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第一年,哈市食药监局将继续畅通“12331”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络等投诉举报渠道,保护消费者权益。

  受理咨询投诉占比671件11%

  【保健食品】

  6000元买的“神药”竟是保健食品已转交工商部门处理

  哈市刘先生的父亲患有脑出血,因治病心切,轻信电台广告,购买了所谓的“药品”。

  销售人员称该“药品”可以治其病症,其父亲当即购买了6000余元该“药品”。刘先生在帮父亲取回“药品”时发现该“药品”其实为国食健字号的保健食品,而且该保健食品成分也不适宜脑出血患者服用,更别说治疗脑出血病症了。去年6月,刘先生拨打了12331投诉举报热线询问保健食品是否具有治疗效果。举报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告知他保健食品没有治疗效果,并把此事转交给工商部门处理。

  【专家说法】哈市食药监局举报受理中心主任张新艳表示,市民在购买相关产品时应明确区分药品和保健食品,最快捷的方法就是通过产品的批准文号,药品的批准文号均为“国药准字号”开头,而保健食品一般具有“小蓝帽”,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号”。

  受理咨询投诉占比2275件37%

  【药品】

  药店违法卖安眠药女孩吃晕没收违法销售所得并处罚

  2014年8月,市民蒋先生的女儿在香坊区某药店在未出具处方的情况下,购买了3盒用于治疗失眠的佐匹克隆片。因其服用不当,出现神志模糊等症状赴医院就诊。

  接到举报后,受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立即与稽查支队负责人取得联系,将此案交由稽查支队办理。据了解,“佐匹克隆”为治疗失眠的处方药,又属二类精神类药品。稽查人员随即与香坊区食药监局取得联系,对该药店进行了联合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该药店不具备二类精神药品销售资格,受利益驱使,药店负责人刘某从个人处购进5盒佐匹克隆药品,非法获利200余元,截至检查时已全部售出。执法人员现场没收其药店的违法销售所得,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四倍共计800元的行政处罚。

  【专家说法】对于药品

  流通企业是否非法销售二类精神药品,市民在日常购药时,可查看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该许可证上明确标有药店经营范围,是否具备二类精神药品的销售资格,在该许可证上一目了然。处方药主要有,卡托普利片、硝苯地平片、尼莫地平片等。特殊药品也属处方药,包括各类麻醉类药品、抗癌类药品以及精神类

  药品。受理咨询投诉2089件34%占比

  【食品】

  黑盒饭加工点藏身居民楼

  被依法取缔罚款2000元

  “我们小区里有一个黑盒饭加工点,特别脏,还没手续。”去年10月10日,哈市王女士拨通了12331举报热线,称其所住居民楼内有一处黑盒饭加工点。

  接到举报后,12331举报受理中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此案转交该区食药监局办理。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经查,举报人举报情况属实,该企业确实未取得《餐饮经营许可证》,属无证经营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予以取缔并处以2000元罚款。

  【专家说法】

  多数黑加工点的地点都相对隐蔽,市民在遇到卫生环境较差的餐饮单位时,可首先通过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来判断餐饮企业的合法性。受理咨询投诉364件6%占比

  【医疗器械】

  药房卖的“制氧剂”不“制氧”

  系假冒产品被立案调查

  去年3月7日,市民赵女士在香坊区某药房购买了一盒氧立得制氧剂,但回家用来制氧时,却怎么都不制氧,赵女士将此问题投诉到12331。

  12331投诉举报受理中心收到举报后立即将此案件转给稽查支队处理,经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后认定药品属非法渠道购进,发协查函到产地验真伪,回函结果为假冒产品,现已立案调查。

  【专家说法】市民在购买医疗器械用品后,可通过国家食药监总局官方网站查询医疗器械内外包装注册证号,查询所得相关信息与包装上号码相同多数为正品。所得号码与显示信息不同,即可能存在假冒产品的违法行为。受理咨询投诉202件3%占比

  【化妆品】

  化妆品店非法销售韩国粉饼

  要求其立即停止销售

  去年10月31日,哈市王女士举报称,发现道里区某化妆品店销售的“I OPE气垫粉饼”等多种韩国化妆品均无正规进口化妆品资质。王女士认为该化妆品店进货渠道不正规。接到举报后,12331工作人员立即与餐饮监督所负责人联系沟通,将此案交由餐饮监督所办理。执法人员赴现场检查发现,举报属实,现场登记被举报产品的相关资料,并要求停止销售无中文标识的产品。

  【专家说法】

  对于进口化妆品,张新艳表示,所有合法进口化妆品都应有许可证书,销售没有许可证书的进口化妆品行为,都属违规销售。

  据了解,进口的普通化妆品在上市前要向卫生部申请备案,针对经审核准予备案的化妆品,卫生部发给备案凭证。日常生活中,市民可通过国家食药监局和卫生部官方网站查询进口化妆品的备案凭证。

编辑:陈雪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