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投资152亿元

13.08.2014  09:27
  12日,在省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受省政府委托,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何忠华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落实中央和省委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报告中说,去年以来,按照省委工作部署,省政府坚持规划先行,注重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把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作为主要抓手,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结合实施“五大规划”,组织编制《全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现已形成《规划(送审稿)》。截至6月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投资152亿元,开工7.82万套,基本建成6.12万套,累计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投资63.3亿元。全力推进以“三供两治”为重点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三供两治”项目开复工建设256项,完成投资39.21亿元,累计争取“三供两治”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6.8亿元。农业转移人口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高,截至4月份,全省转移农村劳动力462万人,就业创业、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等方面逐步覆盖全体农民工。以“近郊城市化、远郊城镇化、中心村社区化”为路径,扎实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有力推动了城镇化进程。去年以来,全省在城市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小区23个,吸纳1.2万农民进城。建设乡镇中村92个,吸纳0.9万户入镇。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出台了《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户口登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对落户小城镇的条件进一步放宽。在小城镇只要有落户意愿的就可以申请落户;在中小城市有住房(含租赁)和稳定收入的即可申请落户;在省会哈尔滨市有合法产权住房满5年(或购买商品房满15万元)并有稳定收入的即可申请落户。

  就下步工作安排,报告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尽快颁布实施《全省新型城镇化规划》,明确分工、统筹政策,强化监督考核,推动规划顺利实施;要抢抓国家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力度的政策机遇,超前规划,加大向上争取力度,扩宽融资渠道;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加快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要着力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原则,以做好农村转移人口就业为突破点,强化政策引导和基础工作,全面提高就业创业服务水平;要推进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保障基本、循序渐进的原则,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使全体居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要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作者: 宋立群 李博 张广义)

  原标题:黑龙江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投资152亿元 开工7.82万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