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虱子”换来“铁窗”4个月
20.04.2016 17:01
本文来源: 法院
“你衬衣上有虱子,快脱下来,我帮你抖抖。”4月11日,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宣判了一起在火车站内通过帮人“抖虱子”盗窃他人1500元现金的案件。被告人徐某犯盗窃罪,一审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5年10月11日11时35分许,被告人徐某在哈尔滨火车站二楼售票厅与被害人司某搭讪聊天,徐某发现司某的衬衣兜用别针别着,兜里有一沓现金。
徐某便动起了歪心思,装作很关心的样子推了躺在行李堆上的司某一下:“快起来,你衬衣上有虱子,快脱下来,我帮你抖抖。”司某马上把衬衣脱下来交给了徐某。徐某转头将其衬衣拿到附近的垃圾箱处,趁机将衬衣兜内的1500元盗走。作案后,徐某将衬衣返还给司某。接过衬衣的司某,刚要穿上,低头一看,衬衣口袋上的别针已经开了:“坏了,我的1500元钱!”再一抬头,徐某已经逃离现场。
案发后,哈铁警方通过监控比对,很快锁定徐某。2015年10月13日8时许,再次出现在哈站售票厅的徐某被哈铁警方当场抓获。现赃款已缴回并返还给被害人。
哈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徐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人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本文来源: 法院
20.04.2016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