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抗洪抢险工作的紧急通知(一级响应)

14.06.2014  02:06

  当前,我省防汛形势非常严峻,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从8月16日12时启动黑龙江省Ⅰ级防汛应急响应,为落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部署,更加有效、有序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 各企业立即启动抗洪抢险应急保障Ⅰ级应急响应及相应应急预案,按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组织指挥和应急保障工作。

  二、 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要做到“三个确保”,确保党政军和各级防汛指挥部通信畅通,确保撤离群众临时聚居点通信畅通,确保通信网络安全运行及时掌握各级指挥部位置,抢险重点地段,兵力部署情况,根据通信需求,按指挥部的要求提供及时保障,掌握群众安置点位置和人数,做好保障和服务。

  三、 加强二十四小时值班,加强网络运行监测特別是重点受灾地区和地段网络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置,确保畅通。

  四、 加强通信检查,使应急保障队伍,装备车辆处于良好应急状态,根据情况随时调动队伍。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装备物资。

(编辑:longcai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