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抗诉案件重心由一审案件向二审案件转变
06.08.2014 11:01
本文来源: Hljnews.Cn
黑龙江新闻讯(记者 孙佳薇)近日,记者从省检察院了解到,随着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我省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格局开始走向多元化,基层院工作重心逐步调整到对同级法院的违法行为监督、执行监督和对一审生效裁判等同级监督工作上,全省抗诉案件的重心也由一审案件向二审案件转变。
据了解,近两年,我省基层检察院办理上述新型监督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二审抗诉案件比例逐年增加,多元化监督格局日益彰显,监督的组合拳更加给力。今年1月~5月,全省共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68件。其中,基层检察院办理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3件;二审案件抗诉34件,占全省抗诉案件总数的94.44%,同比上升了8.52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省检察院狠抓办案质量和规范执法不放松,案件合议机制、法律文书说理机制、专家咨询机制、提请案件提前沟通机制都得到进一步的推行,案件内部运转流程图、办案程序一览表、卷宗装订顺序和法律文书制作要求等适应新工作要求的内部规范也一一出台。今年5月以来,省检察院民行处组织开展了全省范围的执法检查,重点评查案件办理质量情况和办案程序规范问题,目前已检查了8个市分院、24个基层院,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此外,还积极推行民行抗诉案件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互联网公开了年初以来11起民事抗诉案件的抗诉书。佳木斯市检察院、东宁市检察院建立了民行检察微信公众平台,不断扩大民行检察工作的公开渠道。
编辑:刘晓萌本文来源: Hljnews.Cn
06.08.2014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