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鸡西法院新机制激发陪审新动能
作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所辖鸡冠区人民法院,自2015年4月被确定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以来,大胆尝试,探索了抽选新举措、选任新途径、参审新机制。鸡西中院还从改革的顶层设计理念出发,会同鸡西市司法局共同开展选任工作的创新尝试。鸡西中院院长王双近还总结了几套改革“组合拳”:改理念、重实情、换思维、创机制。
“选任好”是基础 “使用好”是关键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2015年4月15日,鸡西中院新任命的246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庄严宣誓。
鸡西两级试点法院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上花了很大功夫,鸡冠区法院采用随机抽选方式,从10个派出所辖区20多万名符合年龄条件的人员中,两轮随机抽选出121人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鸡西中院陪审办主任曹彦林介绍:“我们引入第三方多选式抽取,与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统筹协调、联动共进,既相互监督,又互为制约,形成了特色的选任新途径,彻底改变了法院一家唱‘独角’的局面。”
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鸡西两级试点法院坚持把“使用好”作为推进试点工作的关键,将重心转向以庭审为中心的事实认定模式的重建,进行了事实审与法律审分离的尝试,避免了“一刀切”。同时,该院重点突出“一条主线”,把握“五个关键节点”,构建差别化参审职权配置模式,凸显人民陪审员在事实审中发挥的作用。
鸡冠区法院还成立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委员会,将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管理全面划归到管委会,由“院管”变为“自管”。“从开始的磕磕绊绊,到现在的轻车熟路,每天都在紧张有序、快乐忙碌的工作中度过。”已经是“管委会”主任的人民陪审员杨敏说起自己的工作很自豪。
此外,鸡冠区法院先后制定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履职考核等6项制度,建立了人民陪审员惩戒退出机制,一年一考核,不适应陪审工作的,会及时提请人大常委会免除其职务。
古语有云: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群众是否满意,是检验司法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依据。鸡西中院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通民情、知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特点,扩大参审范围,发扬司法民主,提升了热点案件的社会认同度。
因一起交通肇事赔偿案件,双方当事人在鸡冠区法院红星人民法庭“上演”了一场火药味十足的“口水大战”。“原本可以协商的事,但他们为了各自利益,在法庭上相互攻击。”审判长吴淑霞无奈地告诉记者。
鸡西晚报记者李万华作为本案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在庭前会议阶段,他对车辆知识的了解派上了大用场。庭前,他深入汽车4S店以及几家修车行,摸清了车损标准及维修费用。开庭时,李万华用事实说话,公平公正,双方都表示信服,缓和了“剑拔弩张”的局面,最终握手言和。
2015年9月,鸡冠区法院受理一起土地权属纠纷案件,涉及人数众多,矛盾尖锐。该院抽取有经验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该人民陪审员先后20多次到有关部门了解情况,现场踏勘丈量土地,又到当事人家中讲解法律规定,最终取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任,达成和解。事后,89名村民联名制作了锦旗并送来表扬信。
“大合议庭审”“专家审”使审判更公正。
一起纠纷的矛盾化解,如果有人民陪审员的积极参与往往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特别是让具有专业优势的人民陪审员发挥其所长,更会给审判带来很大帮助。
“我想告诉你,如果你坚持重新申请鉴定,鉴定的结果依然是与被告的医疗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鉴定费以及将来的判决结果,你得自行承担了。”人民陪审员夏洪波的一席话,让原告没了激动情绪,申请撤回了起诉。
在一起医疗纠纷案件中,原告要求被告支付不当医疗行为所造成的身体损伤补偿费用。为了保障审判的公平公正,法院从人民陪审员信息库中抽取了专家型人民陪审员、鸡西鸡矿总医院外科主任夏洪波。他发挥专业优势,从医疗专业角度,逐一理清案件脉络。最后,用医学专业知识向当事人进行了讲解和释明,使原告心悦诚服并申请撤回起诉。
“现在,涉及医学、审计、建筑、金融等行业专业性较强的案件,我们都会让专家型人民陪审员参与,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确保法院的裁判更具有信服力。”曹彦林介绍道。
“真没见过这阵势,审判席上坐着7个人。”今年8月,鸡西中院审理了一起侵权赔偿案件,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庭前,法官、人民陪审员分别对焦点问题进行归纳,庭审中,人民陪审员还对事实问题进行了发问。庭后,4名人民陪审员都独立发表意见,对案件判定起了关键作用。“大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的数量优势确保了话语‘分量’,弥补了法官认识的片面,保证了裁判的公平公正。”对此,鸡西中院民三庭负责人胡雪清很有感触。
目前,鸡西两级试点法院1+2合议庭已经是常规“打法”,大合议庭3+4、3+6模式变成了常态化。
截至目前,两级试点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量效齐升,实现了均衡参审,切实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保障程序正义、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及社会效果。2016年,鸡冠区法院还被最高人民法院、人社部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