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南县招聘15名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城市管理四级网络工作向乡(镇)、村屯延伸,管理范围也随之加大,城管队伍工作力量亟待加强。目前,县城管执法大队共有编制30名,实际在岗人员28人,为切实提高执法工作效率,确保全面完成我县城乡管理的各项工作,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招聘方案主要内容汇报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性质
本次拟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15名(全部为男性),受聘用的协管员实行合同管理,不纳入机构编制和人事部门管理范围。
二、工资待遇
招聘的城市管理协管员每月工资标准暂定为1600元,并由县财政为其缴纳“三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应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从我县退伍军人中招录。
(一) 政治合格,品行端正,热爱城管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行政开除处分;
(二) 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作风正派,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三) 年龄22周岁以上(1994年6月1日以前出生),32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之后出生),身高1.70米以上,并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行动敏捷,听力、视力正常,无肢体残缺,无传染病,无其他影响工作的慢性疾病,能担任正常的城市管理巡察工作;
(五)受聘人员上岗后自行解决食宿。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信息
2015年6月13日——6月19日,在甘南电视台和甘南县政府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6月22日(每天:8时30分至11时,14时至16时30分),电话:0452-5630658;
2、报名地点:甘南县城管大队办公室(原公安局一楼);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近期免冠一寸证件彩照5张;
4、资格审查:由人社局、城管局相关人员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初审,经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
5、报名人员须在现场填写《报名表》;
6、报名人员不足时,相应核减录用人数。
(三)录用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由县人社局与县城管局共同实施,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如果报名人数超过30人,先进行笔试,按1:2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面试加3分(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国民教育系列)。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岗位按应聘者成绩由高分到底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进行加试,加试时间与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由人社局、城管局、卫生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取体检标准执行;由城管局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体检、政审2项中,有1项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对拟聘人员公示5天。期满无异议者,按照聘用管理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县城管局与之签定聘用合同,并到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
1、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组织相关人员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县城管局与其签订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合同。
2、劳动合同的解释与终止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发现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