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县法院积极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

28.07.2016  03:06

  7月26日上午,由院、庭长主审的两起案件在拜泉法院分别开庭审理,副院长张海军担任审判长主审一起故意伤害案,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刘志刚独任审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据了解,年初以来,拜泉法院采取多种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精神,助推院庭长回归法官身份,积极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落到实处。

  自今年年初以来,拜泉法院制定了《院庭长办案制度》,明确了院庭长办案数量和要求,使作为审判专家和业务精英的院庭长亲自办案、参与合议庭案件审理,是对法官职能的回归,是对“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践行。

  该院对院长、庭长办理的案件实行双重考核,即在个人单独考核指标体系中增加办理案件指标;建立院庭长业务指标专项考评激励机制,在述职述廉考核体系中增设办案指标项;强化对院、庭长审限内结案率、发改率、裁判文书上网率等指标的量化考核,并纳入绩效考核,参与办案标兵评选;严格庭审规范、文书质量,形成精品示范效应。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促进院庭长多办案、办精品案,充分发挥院、庭领导办案的指导示范作用,提高司法效率,带动法官的办案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