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法院三项制度为干警牢筑警示防线

03.11.2014  12:28

        为了规范法官队伍管理,坚决杜绝审判、执行工作中贪赃枉法、索贿受贿、滥用职权、权钱交易等“四大类司法腐败问题”,彻底解决“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日前,拜泉县人民法院在干警队伍管理中实行了警示教育、诫勉谈话、训诫纠错三项制度,为干警牢牢筑起警示防线。

        一是警示教育制度。通过设立信访举报录音电话、举报电子信箱、向案件当事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案件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等方式,广开监督渠道。对发现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过问、提醒。二是诫勉谈话制度。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案件质量评查、执法执纪检查等途径及时发现问题,采取诫勉谈话的形式,帮助干警及时有效地纠正工作中的失误或偏差。三是训诫纠错制度。对于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或有关部门移送,认定具有轻微违纪和一般性错误,可以免于纪律处分的干警,进行训诫,帮助其纠正错误。

        通过这些制度的实行,形成了对违法、违纪行为“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和保护了干警。